30年前,河北石家庄元氏县街头的一次自行车擦碰,让张捍军一家踏上了一段漫长的“司法马拉松”之路:从1995年到2024年,先后六次开庭、四次发回重审,依旧悬而未决。究竟是一次寻常纠纷,还是牵扯人情与权力的离奇冤案?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里,张捍军为了“无罪”奔波至今,却始终被困在灰色地带。当正义迟到三十年,它还是正义吗?本文试图还原这起普通人听来匪夷所思的案件,追问其中错综复杂的幕后力量。也许,了解张捍军的故事,就是在思考每个人与法治之间的距离。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冀中平原,春天往往来得迟。早春二月,河北石家庄的北风偶尔还带着寒意。一天傍晚,空气中有隐隐的凉气,张捍军骑着一辆旧式自行车,吱呀作响,车后座上还带着妻子和孩子。他们正要赶往县医院,不料一道身影突然从旁边冒出,也骑着自行车,撞到了他们的车把。
两辆车在那狭窄的街角“咔哒”一声轻碰,很快失去平衡,两个女人翻身而下,随即爆发了口角。
被撞的人,正是元氏县妇幼保健院的胡姓院长——在当地不算公开显赫,但也颇有能量和关系。另一个女人,则是那辆旧式自行车后座上的年轻母亲,病恹恹的,也许正因为身体不适,听到对方咄咄逼人,忍不住顶了两句,争吵就这么展开。
本来,多数街头纠纷只是一时呛声,往往争到最后也就是互骂几句,或坐下来商量给点医药费。可偏偏双方的性格都不让步,尤其是那位胡院长,一口咬定对方“故意冲撞”。
几分钟后,有路过的好心人看不下去,上前硬将两人分开,一段小冲突到此算是暂且结束。张捍军带着妻儿默默离开,心里虽窝着火,却也没想到这会变成一桩天大麻烦。
仅过了几天,张捍军便收到当地派出所的通知:
他被指控“故意伤害”,且还“结伙作案”。
这罪名看起来就很吓人,似乎他不是骑车带家人去医院,而是带着同伙在街头打群架。派出所旋即展开侦查,又很快得到检察院批捕令。张捍军在一头雾水里,就被戴上了“犯罪嫌疑人”这顶沉重的帽子:
谁能想到,老婆孩子还可以跟自己结成犯罪团伙?
回想起来,这个节奏多少有些匪夷所思:自行车擦碰虽可能造成对方轻伤,但直接升格成“故意伤害罪”,逻辑未免跳得过快。
可在当时的元氏县里,胡院长在妇幼保健院一手遮天,还与不少机关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她虽然只是一院之长,文化程度也不高,可能量却不可小觑。她自称“头部遭到重击,出现蛛网膜下腔出血,肾部挫伤,昏迷半小时以上”,然而:
这些“医疗诊断”源自几个与其交情匪浅的医务人员之手。
让人咋舌的是,这些诊断最后居然全被法院认定为重伤依据。简单说,案子初步走向了“张捍军把胡院长打成重伤,理当坐牢”的方向。
于是,在1995年年底,元氏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捍军三年有期徒刑。那一刻,一家陷入绝望:一个小小街头纠纷,怎就落到坐牢的地步?更诡谲的是,他和妻子都坚称“根本没打对方,连过激的举动都称不上,只是推搡和言语冲突”,可这份法院判决里,却列举了一连串“证据”,包括胡院长的病例、法医鉴定结论、几位证人的证言。
只不过,这些证言有的出自文盲之口,却被写得绘声绘色;有的出自胡院长的下属或好友,看似公正却颇可疑,更别提“昏迷半小时”的时间是否有人现场证明。至于那关键的CT片胶片、脑脊液化验单?
原件,却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
张捍军不服,向石家庄中院提起上诉。令他略感欣慰的是,中院审查认为确有重大疑点,决定撤销原判,发回元氏县法院重审。
可怎知,这仅仅是这漫长审判的开始。接下来三年里,元氏县法院一次次“重审”,却每一次仍维持同样的罪名和三年刑期;石家庄中院则一次次发回,理由永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们始终像抡着一个圆圈,谁也不真正戳破那一连串疑点的核心:
两级法院你来我往,先后四次发回重审。
当时有人调侃:“是不是要把张捍军当皮球踢到下辈子?”
可就在这样的循环里,他被关押、取保、走程序,等到1998年,已经过了足足三年多。石家庄中院也实在看不下去,在最后一次发回时:
专门写了一份函,把关键问题列得明明白白。
函里提到:第一,胡院长口述的“昏迷半小时”毫无旁证;第二,蛛网膜下腔出血必然伴随长时间昏迷,却并无病例记录;第三,胡院长自称“十三天水米未进”,可体温单却记着她每天大便一次;第四,医嘱和用药在卷宗里相互冲突……但凡要往深究,这里面可能是严重医疗文书造假、甚至构陷的可能。
在这份点破症结的函件下达后,元氏县法院突然放慢脚步。1998年7月,再次开庭后没多久,本案就被:
打入冷宫。
换了说法,就是元氏县法院既没宣判,也没宣告无罪,似乎把这起案子当作不愿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干脆封锁起来。他们的一些内部人也许清楚:要真翻案得罪的人太多,于是“拖字诀”才是上策。张捍军则陷入更漫长、更可怕的黑洞——没有结果,也意味着他始终头顶“刑事嫌疑人”的标签,进退不得。
一桩简单的自行车碰撞,演化成了“司法马拉松”:从1995年到2024年,中途经历了多少次审理、发回、再审、再发回,时间太久:
连法院院长都换了七任。
张捍军在这二十多年里,人生轨迹完全被拖垮。他的单位原先好歹给他留了编制,但因为“背着官司”,工资多年一分钱没涨,职级更不可能晋升;俩儿子长大后考公、考编,往往到了政审环节就被刷下来,理由无非“你父亲有故意伤害罪嫌疑”;妻子还因此:
丢了工作,只能在家收破烂贴补家用。
一说起这案子,张捍军单位领导只回一句“等法院判完了再说”;朋友和邻里也多是唯恐避之不及,生怕卷进什么漩涡。
更让人叹息的是,胡院长背景之深,其实早就露过端倪。
据张捍军所述,胡院长小学文化程度,走出学校就成了那个年代(xxx)小将。她在全国各地进行(xxxxx):
“我记得我读小学四年级时,学校组织我们到前仙村小学操场听她的演讲。我清清楚楚记得,她说一九六九年(xx)到了(xx)城,在(XXX)上看到了(XXX)站在(XXX)城楼上检阅(xxx)。她以此为资便游走全县各个学校大肆宣扬,名声大震,因此走上了仕途。”
妇幼院与张捍军家一墙之隔,胡院长说,他家的住房影响了妇幼院的规划,曾多设法把他家赶走,没能如愿,便心存不满。
胡院长曾派人:
推倒他家的围墙,拆掉伙房,还贴封条霸占房子。
张捍军告到元氏县法院,判决妇幼院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五百元。
可这场官司赢得似乎毫无意义,胡院长压根没履行。县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也没用,最后她把原本生效三个月的判决硬推入二审程序,通过所谓:
找上面关系。
这几乎已说明,彼时的胡院长绝不是等闲角色,一个电话就能把生效裁判翻进另一个程序里。再结合她在自行车冲突案里对证据与关系网的运用,就不难理解张捍军为何三十年喊破嗓子,却始终像对着一个沉默的黑洞。
如此黑白颠倒,若在更健全的法治环境中,应当能被及时纠正。可事实是,此案在1998年后被数任院长放置不管,仿佛大家心照不宣:只要不判,不宣,也就没人来深挖。对张捍军来说,这种长年累月的“悬置”,更像是一种:
慢性酷刑。
他想上访,往上级部门反映,跑过无数次,却总在“我们会交回元氏法院处理”的话术里碰壁。媒体偶有介入,也常常被莫名其妙的原因拦下。十几年过去,眼看孩子都长大了,却仍时不时听到周围人指指点点:“他当年打人打得挺重,还没彻底了结……”
直到2022年,河北省高院官网上线了“大法官留言”渠道,张捍军在走投无路之际留下一封长信,描述自己被卡了二十多年的司法困境。或许是时移世易,这次留言终于得到了高院关注,中院也被督促着去“督办”这桩陈年旧案。元氏县法院只好又把当年那摞积灰的卷宗翻出来。有人以为,这一次应该能一鼓作气将案件审查到底——到底当年胡院长的蛛网膜下腔出血是真是假,该不该还张捍军一个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