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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明|中国人权律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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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diyin.org

编者按:北明老师的这篇文章,写在 中共当局“709”行动—镇压中国人权律师十周年之际。这篇文章在研究与思考中国人权律师问题方面,其思考的广度和深度是少有的,堪称一篇揭露与控诉共产极权野蛮黑暗统治的经典雄文!

文章一开始就指出在完全缺乏人权保护的中国,民间出现的社会共同体非以财产、职业、民族、区域、宗教信仰等为划分,而是以被损害的特定利益为轴心自发集结而成的群体。中国社会的黑暗与悲惨,催生了人权律师群体的出现,他们以专业知识为依托,以为他人苦难而发声为职责,进行了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韧性抗争,他们自身乃至家人孩子为此遭受极为残酷的迫害。中国人权律师的抗争是中国社会独具的抵抗运动,她不同于波兰、捷克、前苏联人们的抗争方式,但她与前苏东国家人们的反抗一样,都将在人类文明与极权专制的生死博弈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提要:中国人权律师行动是声援弱势、服务百姓的民生行动;是启迪民众人权与法制意识的启蒙行动;是践行法治、确保权益平等的人权行动;是中国社会还法律以尊严的护法行动;是中共建政七十多年来首次蕴含无限生机和可能性的前宪政文明行动。中国人权律师行动作为抵抗奴役的方式,生自中国本土、切合中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是中国人可以骄傲地加入全球抵抗共产奴役伟大行列的一面旗帜。中国人权律师行动所开创的中国特色的抵抗奴役方式,顺应天意民意,合乎国情民情,可望在低谷中积淀力量,蓄势复发。

一,七零九大抓捕,法器削落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在全国23个省份同时行动,大规模逮捕、传唤、刑拘、带走、失联、约谈职业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近280人,后持续增加到300多人,史称“709律师大抓捕事件”。这是自一九八九天安门民主运动之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当局对维权人士最大规模的逮捕行动。

当局没有就此罢手。四年以后的2019年末,中国警方重演709大抓捕一幕,在中国数省陆续拘留并传讯20余名人权律师和相关公民,此后大量法律学者,职业律师遭到逮捕。(“1226镇压”的最新简介(及至2020年2月18日)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不唯逮捕判刑,相关部门连续多次以注销律师执照等手段迫使人权律师边缘化。这导致中国律师行业遭到致命削弱:仅湖南一省,仅2020年一年,当地司法当局就注销了1200余名营业律师的执照。所余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即便出庭,辩护词也需先交司法部门审查,他们的独立话语权基本被剥夺。(“中国律师执业证需年检当局趁机管控律师界”/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chrlcg)

从那时起,中国的人权律师,主要是2015年7月9日被抓捕的律师群体,历经四年打压,法器削落,花果飘零。

岁月迁播,落英满地,十年了!回望中国人权律师的诞生和沉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一个光荣的话题。

二,应运而生,顶风持舵

律师行业在东西方均来之久远,但当代中国制度始于1950年代。经历了20年取消、恢复的起死回生后,在改革开放时期迅速发展。虽然如此,中国人权律师作为律师行业中一个独特群体,其诞生不仅是社会分工、专业培训的结果,更是社会人权极度匮乏造就的。它是一种人文—社会景观。

“解放”后的中国取缔民间社会,“我党”一统天下,由于人权状况极度恶劣,在民间社会的废墟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共同体,其构成不以财产、地位、职业、民族、区域、意识形态等传统标准划分,而是以被损害的特定利益为轴心,自发集结而成,如法轮功修炼群体、复员军人待遇不公群体、下岗工人群体、假药受害群体、强行拆迁群体、土地被侵占群体、环境污染受害群体、投资受骗群体、有毒食品受害群体、豆腐渣校舍工程受害群体、官员私卖土地受害群体、强制计划生育受害群体、被打压的家庭教会群体、农民工群体、冤假错案群体、天安门母亲群体、良心犯家属群体,……这几年还有一些群体沉潜于社会表象之下,如失踪儿童家长群体、活摘人体器官家属群体、新冠疫苗受害群体等。这类以受损利益为轴心自发形成的群体,依然在持续增加中。只要不属于特权阶层,任何人都可能沦为某一切身利益受损者。专权在上,万众受害,这种现象,构成了自近代国家、民族观念形成以来,人类最为特殊、简单、鲜明的社会结构。这是中国社会学的新课题。

利益受损群体的存在,是社会动荡不宁的因素。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群体抗议事件连年翻番:1993年是8,700起、1999年超过3.2万起、2003年6万起、2004年7.4万起、2005年8.7万起,13年间猛增10倍。2007年,竟增长到10万余起,以至于2008年中共官方不再公布相关数据。据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推算,2010年的群体性事件至少有18万起。(以上引自并参见:“中国大陆群性事件频繁,步入‘风险社会’”/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何清涟:2015年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VOA;《洛杉矶时报》: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政府不得不倾听民众的呼声/RFA)三年之内,从10万增长到18万,平均每年增长超过2.6万。这不过是十几年前的数据。此后十年,尤其是习*近*平当政这些年,中国人权状况持续败落,举世共睹。在此前提下,群体抗议事件仅以每年2.6万的增长速度为计,2020年群体性事件至少超过26万起,平均每天发生730起。也有报道说,仅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群体抗议事件,每天大约500起。(中国日均群体抗议500起/VOA)。这不是耸人听闻的天下奇谈,这是令人震惊的中国现实。

人权律师在中国崛起的社会背景:日益增多的利益受损群体的存在及其群体抗议事件的激增。图示区分了三位领导人执政时期:粉红色区域:江泽民(1993–2002);浅绿色区域:胡锦涛(2003–2012)浅蓝色区域:习*近*平(2013–2020)

中国“维稳经费”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超过军费已不是秘闻。到2019年,维稳费用翻倍,接近14000亿人民币。(参阅“解读中国预算的“维稳费用”/BBC;官媒:维稳经费五年翻番将近一万四千亿元/RFA)所谓“维稳”,就是打压群体抗议事件,维持社会的所谓“稳定”。维稳经费总数极度超量,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劣程度。

中国的律师在这样的民权地沟中拔地而起。据统计,从1986年到1992年之间,中国全国的律师人数翻了一倍以上,从2.15万增加到4.5万。到2008年,这个数字猛增到14.3万,(“中国律师已超过14.3万”,人民网,2008年4月16日。)比1986年翻了接近七倍。这当然是改革开放政策推动的结果,然而中国社会拥有迫切的、强烈的法治需求,是内在的动因。比起自由世界法治国家律师与人口的比例,十四万律师只是中国十数亿人口基数的一个极小比例,而其中的“人权律师”连十四万的零头都不到,更其微不可见。但是“有与无”与“多和少”之间的区别是本质区别,“千年暗室,一灯可明”,整个中国,四九之后,宪法是一纸空文,法律是权力集团的贴金、法规是压制百姓的法术,人权律师的出现,是照亮中国大陆司法黑洞的一盏明灯。

中国中国律师人数从1986年到2008年的增长趋势律师人数从1986年到2008年的增长趋势

中国的人权荒漠是人权律师的天然市场。但人权律师的诞生并非顺水行舟,相反,是顶风持舵,逆流而上。在人权律师群体出现之前,政治高压激发民间抵抗行动持续不断,但当局的整肃也从未间歇:

一九七零年代,以江浙人为主体的公开组党活动及其民主活动遭到不断打压;一九八零年代末,当局镇压了举世关注的北京天安门民主运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2009),当局整肃了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代表的中国异见精英群体及其三百多位各界人士直接参与的零八宪章运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习*近*平主政时期,当局对异议界开始了更加严厉的系列打压:首先是以传唤、拘留方式,打压异议知识人举行小型聚会活动;其次恶剑直指出现不久的独立公民团体及其文化与慈善活动,据当时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披露,1500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政府组织成员、访民、家庭教会成员、互联网、大学和新闻机构人士被捕入狱;再次,出台政策,控制民间独立机构的国内资金,而对海外资金则以冠之以“阴谋论”强行切断。另据悉,一些台湾赴大陆支援病区、灾区的慈善团体和个体也遭到监控、抓捕或驱逐。(“独立NGO在中国遭遇寒冬”,VOA,Mar7,2015)

中国大陆几十年来政治严冬持续,苦寒渗透到社会肌体每一个空间。这种人权荒芜的空间和凶险环境,是人权律师群体的生死牌:为他们催生,陷他们于死地。

三,道德勇气举世无双

习*近*平前时代,中国街头抗议事件方兴未艾。民间各利益群体抗议目的无一例外是捍卫自身权益,为自己讨还公道。所有群体的抗议行动都单枪匹马,都对其他群体的灾难视而不见或默不作声。这是中国民间抵抗运动长久以来的特征和风气:“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在密不透风的管控中公开抗议强权,已经是生性温顺的中共国民忍无可忍的被迫之举。但是只为自己出声而无视他人苦难,并非明智的抉择。二战时期德国牧师马丁·尼莫勒在纳粹监狱里曾经如此忏悔道:“起初,纳粹抓共产主义者的时候我没有说话,我不是共产主义者;后来,他们抓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时候我没有说话,我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后来,他们抓工会成员的时候我没有出声,我不是工会成员;后来,当他们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出声,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当今中国庙堂上下、官场内外、城市乡村、巨富赤贫,所有国人上至皇上皇亲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贩夫驺卒,哪一个能确保自己不会突然沦为狱中的马丁·尼莫勒?哪一个敢说自己一朝落难定有他人相帮?

不是万幸就是奇迹,在中国大陆这盘巨大的散沙上,在人人自顾不暇的自留地边缘,居然出现了一个凝聚散沙、衔接阡陌的群体,一个另类群体——人权律师群体。他们的使命是为他人苦难说话,其目的捍卫他人被剥夺的权利。这是诸多的抵抗群体中唯一为他人利益行动的群体,他们的组合不是基于利益,乃是基于良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中国人权律师博施济众,提升了沦陷地人民的整体道德与勇气水准,中国的抵抗运动因此登上了一个伟大的阶梯。

北宋时代清官包拯包孝肃公,惩治权贵、惩办刁民、明察秋毫而断案如神,铁面无私而公正廉明。他庙堂之下众望所归,与包拯同朝为官的司马光、欧阳修和后世朱熹都对他赞赏有加,民间则竟至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谚语流传,后世将他誉为“中国司法之神”、“包青天”。包拯性情刚直,宁折不弯,但他严明执法,并非仅是随情任性,乃是思考后的理性抉择。为此他不仅生前不惜开罪于权贵官员,身后还要立训传诸子孙。他让儿子将其家训刊石刻碑,立于自家堂屋壁旁,“以诏后世”,这家训三十七字,字字掷地有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在重家族、亲子嗣、尽孝道的一千年前的中国,如此公义为先、私情从后、超凡脱俗,包拯无愧于“中国司法之神”的后世称誉。在司法史上最黑暗的当代,中国人权律师是包拯的当代传人。意味深长的是,包拯出自北宋朝廷,而今,社会不公现象如洪流滚滚,当朝产生不出一个包拯。中国当代包拯——人权律师——绝大多数并非来自我朝体制内,乃是来自民间;他们也不只一个,乃是数百上千。这个不同的出身,这种隔代遗传的数量,足可让在天上的包拯师傅错愕。

一百多年前,法国也有为民请命的一位“青天”,针对一名叫德雷福斯的犹太军官遭政府迫害,以一封公开信——《我控诉》——指控诉法国政府,为受害者伸张公道。这个人就是法国作家左拉。埃米尔·左拉与包拯不同,他来自民间,与中国人权律师一样非官方所属。但中国当代人权律师——“中国左拉”不仅人数众多,更重要的不同在于,左拉拍案而起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一生大部分作品,拥有显赫名声可以依傍;中国左拉们为民请命对峙公权力的时候,大都默默无闻,所凭是专业知识和良知;左拉给法国总统弗里克斯·福尔的公开信见报后,遭当局反控被判有罪,流亡英国;中国左拉们遭到当局迫害却无处可遁,纷纷被捕判刑坐牢;左拉流亡次年,其控诉被证明属实,冤案彻底平反,本人得以回国,而中国左拉们则要持续遭遇系统性迫害,轻者监视居住、软禁、限制出境,强迫失踪,拘留、约谈、传唤,抄查,重者定罪判刑,入狱坐牢三到七年不等;左拉流亡一年后归去,受到英雄般的对待,事迹被拍成电影,鼓舞无数后人,中国左拉们则十年以来依然在强权暴政下承受折磨,默默坚守,期间有的遭受酷刑或药物迫害如李和平律师,有的被“作秀公审”(Show Trial)并牵涉家人如王宇律师,有的被捕后下落不明至今长达八年如高智晟律师,有的被强迫失踪如李姝云律师,不少人出狱后依然身带电子监控设备不得人身自由,还有很多被限制出境,理由是他们“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他们的亲属子女在狱外长期被监控、跟踪、骚扰、威胁、孤立,迫害旁及周遭,使得他们被迫连续迁移,家居无定所,工作无机会,子女入学无门,有的律师甚至阖家被失踪(如王宇律师一家三口)。

这是法国左拉难以想象的,也是中国包拯未曾遭遇的。纵览国史,横看西方,在千年未有的恶劣的司法环境中,中国人权律师面对残酷打压,守住良知,扛住一丝空间,拼尽十分努力,坚持百折不回,其道德勇气和行为方式远超中外司法史上的往圣先贤,构成了一组当代中国司法英雄群体的旷世悲歌。包拯的故事被后世编成大量中国地方戏剧和电影,至今脍炙人口、使人怀念;关于左拉的电影也当仁不让,其中重点讲述他为弱者伸张正义不畏强权的影片《左拉传》(The Life of Emile Zola)曾一举赢得三项奥斯卡斯卡奖项,如今回看,依旧令人喟叹。勘察比较古今中外司法轸域,中国当代人权律师,无论个体还是群体,其行止、经历丝毫不逊于中外前辈,他们的故事无需虚构,只要秉实写出,传布世界,必会惊天地泣鬼神。

四,持固法治,砥砺民情

中国人权律师并不介入群众运动,而是借助专业知识另辟蹊径:代表权利受到侵犯的庶民、商贾、异见知识人、信众、囚徒、街头抗议者……出席当局法庭,与特权阶层的官方代表直接对峙,展开辩论,捍卫民权,伸张公义。其维权的独特性在于进入现有法律体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此推动纸面权利的现实化。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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