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庆回归”灯饰展在网上劣评如潮,很多网民形容灯饰像“纸扎祭品”、“花圈”之类(见附图),意头不吉利。据某个“立法会议员”所说,这些灯饰由内地艺术家创作,成本约38万元,地区团体出资,不涉公帑。
灯饰是否“灵堂风”,我不予置评,但看着照片,只想起一两个月前有读者私讯问我:近年流传“寿桃”用于喜庆、“寿包”用于白事,相混则以为不祥,而昔日专栏作家王亭之还写过一个故事,指两者决不能混淆,故事似系虚构,“望冯翁闲暇可作考证”。
读者抄录了王亭之的文章,如下:
//当年有一军长在北园酒家为母亲摆寿酒,临末,上寿桃,一伙计失口说为“寿包”,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座上有人拔枪向天花板连射,说是当如烧爆仗以化解不祥。酒家主人当晚分文不收,还要翌日摆酒赔礼,兼为太夫人“添寿”。
这是民国初年的事,王亭之未及见,只是听家中长辈述说,俾知禁忌。而凡所参加寿筵,皆留意到人人称寿桃,乃知长辈所言之不虚。
可能因为四五十年代动乱频仍,香港的饮食业多外行人加入,于是茶楼酒馆的老规矩尽废,将寿桃称为寿包即是其一。//
北园酒家这故事,以我所知,仅见于王亭之笔下,别无文献记载,写法好像信口开河——如北园酒家创办于1928年,算不上是“民国初年”——我认为很可能是他杜撰的,不足为凭。至于“寿桃”和“寿包”的区分,则是另一个问题。
近年流传的说法是:寿桃呈桃状,刷上红色素,用于寿宴;寿包则是圆形包状,上面印有“寿”字,用于祭祀或白事,如解秽酒,有时又叫“平安包”。然而我小时候从未听过这样的区分,问五位跟我年纪相若或比我年长的朋友(都是土生土长香港人),都说不知道“寿桃、寿包”之别。我再问一位在广州长大的朋友,也说闻所未闻。
考诸中国旧小说(如《红楼梦》),古人生日宴吃的是叫“寿桃”无疑。至于“寿包”两字始于何时、是否仅用于白事,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在网上翻查旧报纸,看到1988年香港《华侨日报》一则娱乐新闻,标题是“过廿二岁生日同事送寿包邓萃雯谈择偶条件要成熟有事业基础”。由此可见,在八十年代香港,“寿包用于白事”这个观念并未普及。报纸这个写法,跟我和朋友的语言经验一致——昔日香港人根本不会分得那么细。
然则这个区分,是王亭之或近年网民虚构出来的吗?也不是。我求教于新加坡出生的迈克,他答:“细个已听过。好多老规矩,可能上一辈南洋华侨更执着。”女猫奴(即内子)也告诉我,她小时候也听祖母说过,生日宴吃的是寿桃,不能叫“寿包”。
综合各人意见,大致的结论是“各处乡村各处例”。比我年长两三辈、来自某些地区的人,的确严格分开“寿桃”和“寿包”,但跟我差不多年代成长的香港人,一般没有这种禁忌,直到近廿年有人重提旧俗(如王亭之),港人才开始把这种区别当一回事,甚至像老学究般咬文嚼字。
为什么那个年代许多香港人不区分“寿包”、“寿桃”呢?我也问过林夕,他只知道“花圈”跟“花篮”不能混淆,但多年来也不知道“寿桃”有别于“寿包”。对于香港中文不够“纯正”,夕爷有一个理论:
“各处乡村各处例,有些地区百无禁忌,有些则非常执着。从前香港人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上海、广东、东南亚华侨,什么人都有,他们的语言互相碰撞,结果‘四败俱伤’,导致香港语言百花齐放,没有绝对正确的标准,自然不会细分什么寿包寿桃了。”
我很喜欢这个“四败俱伤论”。“四败俱伤”,听起来很糟,但比起什么都“一锤定音”,我认为好得多了。所以,要不要严格区分“寿包”和“寿桃”,你自己决定好了,我没有标准答案。
读者一个多月前问我这道问题,本该早点回复,但每天都有些更值得写的东西,便一直拖到今天——从某年开始,这天便再没有任何事发生了,以后有乜就留返七一先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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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