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赵紫阳首次到深圳特区视察,听了市领导的汇报,称刘天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吃的是“中国螃蟹”。
竹园宾馆前身是宝安县的一家招待所,有前后两幢楼,六、七十个房间。宝安县改制为深圳市后,那两幢楼由市饮食服务公司管理,设施简陋,经营状况不好。
1979年底,刘天就听说深圳要建经济特区,出于商人对经济的敏感,也出于好奇心,就跨过罗湖桥,到深圳参观。那时,到深圳考察的外商凤毛麟角,刘天就到深圳,惊动了饮食服务公司的领导,便上门招待他。刘天就看中了竹园这个地方,几经商谈,决定投资三百万港币,与深圳方面合资经营,竹园宾馆于焉诞生了。
三百万元港币,对当年的深圳市来讲,不算多也不算少。问题不在于钱多少,它是深圳引进的第一笔外资,其产生的良好影响,远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
饮食服务公司派了一位很有头脑的经理温富,与身为竹园宾馆董事长的刘天就合作,生意日渐兴隆,不出一年,刘天就便有利可图。竹园宾馆引进了香港的企业管理方法,实行崭新的用工制度——员工合同制和岗位责任制,员工不称职或者给企业造成损失,便要被解雇,卷铺盖走人,“炒鱿鱼”一词便由此在中国诞生。报纸、电视、电台争相宣传,一时间,竹园宾馆名声大噪,刘天就名利双收。他感到:中国螃蟹,味道不错,值得继续吃下去。
1980年元旦过后,刘天就又找到深圳房产局副局长骆锦星接洽。1月8日,双方拟定了深圳方面以土地入股,刘天就以资金入股的“补偿贸易”合同,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在中国第一次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四万元的开办费由刘天就垫资。深圳提出要占85%的利润分成,刘天就占15%,刘天就爽快地答应了。让深圳方面没想到的是,房子还没建好,刘天就以每平方米两千七百三十元的价格在香港预售,所有房子销售一空,中国从此又诞生了“卖楼花”的经营概念。这个项目就是中国最早开发的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
我作为常驻深圳特区的记者,自然对特区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有兴趣,竹园宾馆也成了我报导的重点。我与刘天就交上了朋友,同他长谈过一次,写成一篇人物专访,题目就叫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久,新华社香港分社推荐他担任了广东省政协委员。他更是踌躇满志了。每次到深圳,都开着他的“劳思莱斯”,风光一番。
刘天就是浙江宁波人氏,自小在上海长大。父亲是小商人,在江浙沪一带跑单帮,家境虽不富裕却也殷实。中共接收大陆政权前夕,刘天就怕“共产”,就带着一万美元,跑到香港闯天下。他最早经营的生意是“二天油”,一种类似“万金油”的外用药。后来做皮鞋、手袋、百货生意,创立了“妙丽集团”,在港岛、九龙及加拿大都有商店或工厂。生意做大了,又涉足媒体,收购了《天天日报》,1982年,这份报纸发行量超过十万分,居香港报纸发行量第三名。他在深圳投资尝到了甜头,又在惠州大举投资,与当地合资经营宾馆和皮鞋、手袋厂。
不过刘天就在深圳的风光日子很短,原因是他在香港的经营出了问题。1984年,刘天就的妙丽集团陷入财务危机,《天天日报》被迫出售给合伙人韦建邦。1984年12月11日,刘天就在香港宣告破产。他的竹园宾馆股权也全部转让给深圳。这次他到深圳,乘坐的已经不是“劳斯莱斯”,而是在罗湖口岸乘一辆揽客的低档出租车。我到竹园宾馆去看他,他见面第一句话是“程先生你还认得我吗?”一句话道尽了他内心的酸楚。我试图帮助他,找市政府秘书长邹尔康,看能否说服银行贷点款,让他渡过难关。但他已经破产,无信用、无抵押,谁也救不了他。
刘天就败走深圳后,移民加拿大温哥华。但老一代深圳人仍记得他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其二:深圳特区建立之初,不仅来了如刘天就这样的投资者,也吸引来一些经济学者、文学家、艺术家,他们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有一位雕塑家,名叫滕文金,到深圳落户来了。滕文金,山东人,六十年代中期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分配到广东省第二轻工业厅属下的工艺美术公司工作。他擅长木雕,对石雕、泥雕等也颇有造诣,所雕人物、动物栩栩如生,在全国雕塑界有些名气。
雕塑家是打扮城市的人,既然来到深圳,就要为美化深圳作点贡献。那时的深圳,破烂不堪,别说雕塑,街头宣传画都不多见,毫无艺术气息可言。滕文金认为,深圳是特区,总该禁忌少点。他大著胆子为工人文化宫创作了一尊“美人鱼”雕塑,真人般大小,安放在文化宫广场的喷水池里。
那尊“美人鱼”上半身是“维纳斯”,淡淡的忧愁,淡淡的笑;下半身是鱼的尾巴,伸向水面。全世界的“维纳斯”都是不穿衣服的,这就惹来了麻烦。
老百姓对这条美人鱼是很喜欢的,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到了喷水池,都要驻足良久,欣赏一番。“美人鱼”和“维纳斯”一样,给人以纯洁、善良、自由、平和的美感,绝不会令人产生邪念,谁也不会因为看了那光着上身的“美人鱼”,就会去强奸、杀人,扰乱社会治安。“美人鱼”的造型也并非完全移植“维纳斯”,藤文金自小生长在山东海边,渔家姑娘坐在渔船旁憩息时恬静的神韵,给了他创作的灵感。
“美人鱼”的厄运来了,谁叫她不穿衣服呢。但是,如果穿上衣服,还叫“美人鱼”吗?。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责令工人文化宫拆除“美人鱼”雕塑,因为“有伤风化”、“毒化特区社会风气”、“不允许资产阶级的东西有立足之地”云云,这跟藤文金想象的“特区总该禁忌少点”完全相反。
“美人鱼”是藤文金的“女儿”。他心疼女儿,他要保护女儿。他多次找宣传部的领导理论、抗争,宣传部毫不动摇,向藤文金宣告,中央指示: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不是文化特区,不是意识形态特区。藤文金差点要被宣布为不受特区欢迎的人。
其实,文化宫的领导思想也不通,迟迟未动手去拆那座雕塑。有天早上,我路过“美人鱼”身旁,发现她的上半身被密密麻麻的塑胶带子缠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盯住过往的行人。像是在挣扎,却动弹不得;像是在呼喊,却出不了声。可怜的“美人鱼”,可怜的孩子!
街上的行人都感到奇怪。站在“美人鱼”前面指指点点的人反而更多。看到那一层塑胶带子,就想到“美人鱼”因为没穿衣服才被捆绑,本来毫无邪念的人,反而要好奇地探究被塑胶带子裹着的乳房是什么样了。
几天以后,“美人鱼”不见了。喷水池中,剩下被大锤、钢钎砸得布满碎片的底座。“美人鱼”哪里去了?藤文金着急了,急得团团转,四处打听。我去找文化宫的领导,打听到,“美人鱼”被扔进文化宫一个堆放文具、杂物的棚子里。我拉着滕文金去看,藤文金像是去探视他惨遭冤狱的女儿。门锁着,我们俩搬来几块砖头垫在脚下,把头伸向门与屋檐间的缝隙,见“美人鱼”躺在杂物堆中,仍被捆绑着,手臂和尾巴已折断,遍体鳞伤。藤文金不忍再看下去。我对藤文金说:“这孩子关在棚子里,怕是更容易遭受歹人奸污。”藤文金说:“他已经被奸污了!”
“美人鱼”在深圳特区建立之初的遭遇引人深思。难道“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仅仅指的是指经济领域吗?看来,曲折迂回的路还要一步一步走下去,特区离理想的未来还远着呢。
其三:1981年下半年,深圳发生了一起“拆招牌事件”,轰动了全国,远播至全世界。在特区建设之初,算是一段不那么光彩的小插曲。
当年,最早在深圳特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新闻单位有三家,一是新华通讯社,二是《南方日报》,三是我所服务的《羊城晚报》。新华社和《南方日报》分别租用香港招商局深圳办事处的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室,《羊城晚报》则在市文化局大楼租赁了一间房子。我们都在各自的大门上挂了牌子。
《南方日报》记者站长李通波写了一篇稿子,综述深圳的反走私斗争。稿中批评了罗湖区一个街道办事处下属一家公司。第二天,公司的经理就吵上门来,指着李通波的鼻子,大骂稿件失实,叫李通波登报更正、道歉,否则,就拆走《南方日报》记者站的牌子。
报纸刊登批评稿件,遭当事者投诉,是常有的事。李通波自信稿件没错,便没有理睬他,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谁知那位经理说到做到,第二天,他见报纸没有按照他的要求更正、道歉,就真的把《南方日报》记者站的牌子拆了下来,背回家去。事后他觉得有点不妥,晚上又悄悄的把牌子背回来,扔在地上。路人看那牌子满是污垢,像是被人踏了两脚,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这几位驻深圳的记者,知道了这件事,都很气愤。这还了得!堂堂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派出机构的牌子说拆就拆,如此下去,其他新闻单位的牌子也难免有被拆的一天,我们还怎么样在深圳开展工作?我主张教训那位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妄为的经理。李通波自然也气鼓鼓的,但他颇有修养,把牌子捡回来,挂回原处,一副息事宁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