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的少女被警察轮奸拘留罚款 16岁殒命凤凰城国内新闻|大陆新闻解读☀阿波罗新闻网
新闻 > 大陆 > 正文
没死的少女被警察轮奸拘留罚款 16岁殒命凤凰城



第二排的第四个空白处就是涉案警察龚某的照片张贴点。

 在征得该会所负责人的同意后,记者进入会所监控室内,查看了案发前受害人邱阿红一行进出会所的监控画面。画面显示——


图为:邱阿红的遗物


昏迷少女光着双脚被一男子背走

事发当日丽丽和小红所在的KTV包间(图片来源:楚天金报网)

  14时25分:阿红与丽丽在楼梯上相互搀扶着,跟随两名男子,走向休闲会所2楼的KTV包房区,画面中,阿红走路有些踉跄,丽丽搀扶着她走着;

  14时26分:另外三名涉案男子结伴上楼;

  14时27分:在KTV服务员的带领下,阿红、丽丽以及5名男子先后进入B-218“一碧千里”包房;

  17时43分:丽丽在一男子的搀扶下,下楼离开休闲会所;

  17时50分:光着双脚的邱阿红被一穿短裤、白球鞋的男子背着离开休闲会所(如图),10秒钟后,另一穿长裤、短袖的男子拿着邱阿红的鞋子独自下楼离开会所……

  万紫千红休闲娱乐会所负责人腾召勇称,他们也是在“9·4”案发生后多日,才通过网络知道,受害少女在遇害前曾在这里唱歌。

  腾召勇介绍,邱阿红一行唱歌的“一碧千里”包房是KTV里的小包房,白场消费8元一小时,最低消费50元。

  据当时值班的KTV服务员杨小霞回忆,当时到KTV点单和结账的男子为同一人,年龄约在30多岁,身高在1.65米左右,包房唱歌三个多小时共计消费了 540元,其中包房内具体消费了:2碟干果、3碟水果、2盒芙蓉王、1盒白沙精品一代的香烟,以及17瓶490毫升的8度山城啤酒

  杨小霞回忆,在第一批2女5男进入包房后,他们点了6瓶啤酒,在下午4时左右,又有3-4个男子来到包房,因此中途加点了11瓶啤酒。

  这批客人离开后,她清理房间时发现,还有4瓶啤酒没有喝完。

  杨小霞向记者介绍,5时42分左右,她看到一女孩在“一碧千里”包房门口呕吐,起初有一名男子搀扶,后来又出来多名男子将女孩围住,她见状后,叫来楼层清洁员麻秀丽将地面清扫干净。记者随后在监控画面中也看到了这一幕情景,呕吐的女子正是丽丽。

  会所负责人腾召勇介绍,凤凰县刑侦大队在案发后多日才到会所提取了监控录像,直到27日中午12时,KTV服务员杨小霞才被通知到公安局了解情况,两办案警察花一个小时对其做了询问笔录。

  杨小霞回忆,当天,邱阿红被背着离开时的画面,她记得非常清楚:“那个女孩子趴在那个男的背上一动不动,光着双脚,另一个男子拿着女孩的凉鞋,一度还将鞋子放在了收银台上……”

  采访中,多名KTV服务员表示,她们很难相信,那个女孩子被背走后不到一个小时,就在距离她们会所1公里开外的天下凤凰大酒店遭遇不测……

  凤凰县派专车从长沙接回阿红家属

  昨晚8时许,在凤凰县政府宾馆2楼,记者将邱阿红的遗物:一只紫色拉杆箱交到家属手中,她的哥哥用凝重的眼神看着箱子,然后将它轻轻放在衣橱间。“看到这只箱子心如刀绞!”邱阿红的家属说,阿红已离去25天,至今死因不明,他们感到非常难过。

  这只箱子是阿红上月21日从温州抵达湖南吉首后,将其寄放在同事杨远家中,里面是一些日常衣物。杨远托记者转交给阿红家属。

  据介绍,邱阿红的父亲于9月24日再次来到凤凰,9月25日与凤凰县政法委、公安局等领导见面,双方不欢而散,他们于当日下午赶到长沙。

  9月26日,邱阿红的家属分别向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妇联发出求助信,请求调查事件真相。

  昨日下午1时许,凤凰县政法委派出专车从长沙将邱阿红家属、律师和阳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新启一行5人接至凤凰,于昨晚6时许抵达,并安排在凤凰县政府宾馆暂住。

  今日警方将向家属提供尸检结果

  昨晚,受害少女邱阿红的家属向记者介绍,凤凰县政法委负责人告诉他们,关于阿红的尸检结果、阴道分泌物和胃液检测结果已经出来,将于今日上午提供给家属签收。

  邱阿红的律师唐远瞩说,尸检结果出来后,有利于该案真相的进一步推进。下一步,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给受害人阿红及其家属一个交待。

  昨日,在丽丽家里,丽丽的父亲出示了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开具的收条,上面写着“今刑侦大队收到候某为邱某(死者)交来安葬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手人付某、向某”。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队看到,付某即为该刑侦大队大队长。

  据丽丽父亲介绍,丽丽被公安局戴着手拷留置了5天,他见到女儿时,头发、身上都脏兮兮的,不忍看下去。

  警方要求他为阿红交1万元的安葬费,虽然当时他觉得不合理,但是为了不让女儿受苦,他到凤凰县城找亲戚借了2000元交上,这才将女儿领回了家。

  丽丽的父母至今还不明白,丽丽也是受害人,警方怎么能够要她为阿红交安葬费呢?

  上述情况都是媒体公开报道的。

  9月4日下午,湖南省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16岁少女邱阿红因逃避五位涉案人员(警察、协警、司机、修理工)的强奸而跳楼身亡。另一位受害者、死者的朋友、15岁的少女丽丽(化名),在同时被强奸后,于案发当晚被凤凰县公安局刑侦队带回询问笔录,这些都符合办案规矩。

  没想到的是,丽丽在随后的几天里,竟然一直被当地警方强制扣留。

  我们可以善良地想,大概是警察担心丽丽出去后可能没地儿住,强行把她留在公安局住几天,客观上也能体现人警察察的一片好心。

  更没想到是的,丽丽的父母从广东去到凤凰县领人,被警方告知必须交一万元,才能释放丽丽。父母没钱,向亲戚借了两千元交给警方,丽丽才被释放。看来一万元只是随口一说,可以讨价还价。也许对于某些地方的执法人员来说,你是不是受害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交钱。

  别处黑,总会躲躲闪闪,因为黑有黑的规矩,躲着点阳光才符合身份。凤凰县的黑,貌似已经不惧怕阳光。少女被强奸后,还要被监禁,父母来领人,需要缴纳一万元。实在拿不出,两千元也行。

  求求你,凤凰县,少女被强奸之后,不一定要求你把强奸犯绳之以法,只是别把被强奸的少女抓起来+强行扣留+罚款,要求不高吧?

  迟来的情况说明:阿红被强奸

  直到9月13日,即父子俩到达凤凰后的第5天,警方才正式组织邱家家属、律师等人开会,通报了阿红的死因。在会上,警方告诉家属,阿红被人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告诉邱家人,案发当天18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龚某、徐某在酒店929房间强奸阿红,犯罪嫌疑人韩某、王某在酒店912房间强奸阿红的朋友丽丽 (化名),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龚某和徐某死死堵住,“他们将她拽了回来,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

  9月20日,案发后第16天,凤凰县警方在网站上发出“凤凰县‘9·4’案件事实真相”一文,文章披露,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其中,龚某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警察,徐某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

  灌醉后带到事发酒店,阿红死了

  随着警方对案件情况的披露,与阿红一同来到凤凰的丽丽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出事当天,除犯罪嫌疑人外,只有丽丽一直和阿红在一起。按照警方的说法,丽丽和阿红一同被带进酒店,同样也受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侵犯。

  9月27日下午,丽丽告诉记者,她和阿红同在温州一家服装厂打工。因为在同一个车间工作,两人成了朋友。8月19日,两人和同事一起离开温州,前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丽丽想回吉首找份工作,而阿红“只想过来玩玩”。

  丽丽回忆,9月3日,已在吉首玩了一段时间的阿红取了400元钱,想买回温州的火车票,在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强烈推荐下,阿红决定和林某等人到美丽的凤凰古城参观,“林某说到有名的凤凰古城看看,才不虚此行”。丽丽说,9月4日,自己和阿红、朋友杨杰、犯罪嫌疑人林某等4人,一起打车从吉首到凤凰县城。午饭时,大家都喝了白酒,阿红喝了大约1两。饭后,有人提议去唱歌,他们便来到“万紫千红”KTV。

  在唱歌期间,丽丽和阿红各自喝了一瓶啤酒,“但是喝最后一杯时,我们同时干杯,喝下去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丽丽说,她隐约记得自己走出KTV时好像吐了,之后再清醒时,已经进入酒店的大堂,“阿红被扶进了一个房间,我被扶进了912房间”。

  丽丽告诉记者,进入912房间后,自己倒在床上,犯罪嫌疑人韩某走进房间,“把我的裤子脱到了膝盖以下”。其间,丽丽看见犯罪嫌疑人林某走进房间与韩某嘀咕了几句。丽丽痛得蹲到了地上,韩某欲抱起丽丽,丽丽奋力反抗,光着脚逃出了912房间。

  随后,当丽丽在服务员的陪同下再次回到912房间时,房间内已经没有人,自己留在房间内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均不翼而飞。

  丽丽说,十几分钟后,“一名警察模样的人告诉我,阿红死了。”

  事发酒店9楼仅一小窗,阿红如何跳楼成谜

  记者在事发楼层看到,走廊的一面是客房,另一面是一排大玻璃窗。这一排玻璃窗被非常厚的坚硬玻璃封闭,仅在每块玻璃之间开出一个大约33厘米的“口子”。 “口子”中间又被转轴玻璃一分为二。记者没有发现该玻璃有最新整修、封闭过的迹象,“口子”中间的转轴玻璃也明显是旧玻璃。也就是说,人要想从9楼跳下,必须要从不到20厘米的空隙中钻出去。

  然而,警方向家属公布的录像却显示,阿红跳出该扇窗户时十分容易。“这是怎么回事呢?”邱昌鹏十分费解。

  为了进一步调查阿红的坠楼细节,以及嫌犯龚某等人当日开房的相关情况,在凤凰采访的媒体记者集体向酒店进行了采访,但酒店均以沉默相对。

  警方曾向丽丽的父亲收取阿红的安葬费

  在丽丽家中,丽丽的父亲拿出了一张收条。“你们记者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我们付阿红的安葬费?”

  记者看到,这张收条上写着:“今刑侦大队收到侯某(丽丽的父亲——记者注)为邱某(死者)交来安葬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落款为“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手人:付军生、向鹏”。

  记者从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了解到,付军生为刑侦大队大队长。

  据丽丽的父亲介绍,丽丽被公安局留置了5天。他见到女儿时,丽丽的头发、身上都是脏兮兮的,警方要求他为阿红交1万元的安葬费。

  “虽然当时我觉得不合理,但是为了不让女儿受苦,我到凤凰县城找亲戚借了2000元,交了以后将女儿领回了家。”丽丽的父亲说,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同为被犯罪嫌疑人侵犯的“受害者”丽丽,为什么要为阿红支付安葬费。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云南信息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国 放眼世界 魂系中华
Copyright © 2006 - 2025 by Aboluowang

免翻墙 免翻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