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师(蓝衣者)走出派出所。右边两图为他遭警察暴力对待后留下的淤青。(大.纪.元;合成)
(2025.7.12凌晨4:30至7.12下午6:51s,时长超14个小时)
到了宋城派出所,更奇葩的经历开始了。
一进宋庄派出所就要登记姓名、手机号。我随两名警察进派出所大门,有个黑衣青年男子迎上来,带着我们进左手边的办案区。办案区封闭的严严实实,他们开了门,我们走进去,警察把我交给黑衣男子。黑衣男子搜了我的身,我穿的很少,一个大花裤衩和一个蓝条Polo衫。他从我的大裤衩的口袋里搜出了我的车钥匙和家里的钥匙,从我手里拿去手机和充电线,放到一个铁皮柜上的抽屉里。随后又带我,向里走到一个写着“候问室”的门口。他让我进里边去,然后他在外面就锁住了门。
候问室分里外两间,里间大,有十平米,外间小,有五六个平米,间隔是透明玻璃,玻璃门上有门栓状装置,可以把门与另一边固定玻璃墙锁死,只能从外面打开,这外面还有多名保安看守。我进了这个禁闭室,感到根本无法抵抗。我要求对方出示手续,他们说是口头传唤。
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我当律师这么多年,这能叫口头传唤吗?我老老实实坐在交警大队里,是哪种违法?警察这种胡说八道见的太多,我也明白这种场合,争吵都是没用的。既来之则安之,折腾一晚上了,听警察说凌晨四点多了,我也困了。我在两条靠墙的宽一尺半的长条凳上,先盘腿坐了一会儿,后来和衣躺下睡觉。太困了,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候问室靠南的方向能透进来光,我不知道是自然光还是人造光。第二天早晨,外面有声音响起,是保安在换班儿。我看了一眼玻璃,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是自然光还是电灯光。也不知道是几点,我就继续睡,半睡半醒间,听见人问:昨晚上来的人情绪怎么样?没什么情况吧?外面保安答:“很平静,没什么事。”外面的人说:“让他睡吧。”
又过了很久,一个人叫醒我,问我是否吃饭,我一看,是一小块葱油饼,不想吃,但谢了他。我要求去了趟厕所,那里有自然光,我判断是上午九点左右。
后来,来了两个警察,一个叫王滔,另一个我忘了,要给我做笔录。他们把我带出候问室,带到询(讯)问室。我见里面是一张条桌,桌子后面有两把椅子,但前面留给我的位置却是一个审讯铁椅,还有扣脚的环子,他们示意我坐进去。我很生气,问:“你们这是询问行政案件还是办刑事案件?你们没有刑事手续,为什么用刑事的方式对我?”他们一边想勉强我,说就一会儿,做完笔录就完了。一个人还试图来摁我,我避开,表示不会坐这个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椅子,宁肯站着。后来其中一个警察脑子转了弯儿,从外面拿了一把普通椅子进来,放在刑事铁椅前面,我才坐下。
录笔录的时候,他们出示警官证,还把自己的名字标上了。我要求改动的地方,基本上可以改动。我签字,按手印。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两个人,是补充要我再做一个笔录,主要是对身份的核查问题,我又签字,按手印。
再后来又进来两个,一个叫金红林,另一个叫王滔,他们问了第一组警察问的问题。我感觉到他们是在把我向我有错、想阻止交警执法的上面引导。同时,他们想把第一份笔录重新打一遍让我签字。这让我很警惕:我已经签了字,他重新打印让我签字,再加上他们有意引导。这些强化了我的怀疑——他们想往行政拘留案上走,甚至想往刑事案件上引,所以我就把以前说的比较随意的话改了,完全站在辩护立场上去表达。
金、王两个警察都很生气,说我浪费纸、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奇怪,啥时候警察心疼过纸?),并说不签名就注明你李和平拒签。
但我坚持必须看一遍,必须改为我的意思表达。他们最后也接受了我的意思表达,记录写到了。当记录写到我手上的伤、T恤被撕裂,这伤是谁干的?提出的撕裂是口子还是撕烂,双方都较量一番。写我手上的伤,衣服的撕裂。我说是张东交警(007464)他们搞的。因为金、王他们提到了说张东手上有伤啊,李和平你有过错这一点的时候,我才提及我身上的伤。之前我没有提我身上的伤。
笔录改完后,他们说询问室内的打印机打印的不清楚,有一部分是拿到外面打,我有些怀疑这里面可能有什么名堂。于是我在检查笔录时,发现这份笔录的上面警察没有标上自己的名字,我就提出来。金红林就说:“哦,我忘记了,没有改,打印机就‘哧”一下子出来了”。
我开始没在意,但这会儿我就留意到了。
下午,金、王又来了,他们这次是完全站在了交警的立场上对我进行讯问。大概框架是我明知警察有权查酒驾,警察也告知了自己的身份,也出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所以我质疑交警的行为,就是阻止交警执法。他让我修改笔录,我一看这架势,改不了———记笔录的人立场都是完全偏向交警。我不改,警察要是改了,我就不签字。他们气愤得很,说:“你这是拒签!”
这一次笔录,我感到派出所民警倾向很明显,已经感到荒唐可笑。这时,我用讽刺的语气,对金、王说:“我身上的伤是风吹的,衣服上的裂口也是风吹的,是树叶落下来砸的。”
他们说我这样说太荒唐。
我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荒唐可笑。一个滴酒没沾的人,被你们折腾十几个小时。吹气达不到你们的要求就是大罪吗?就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吗?就该受到羁押,关禁闭处罚吗?
他们讪笑着说,你前面说的张东捏的你手臂上的伤,现在又说是风吹的、树叶砸的,我该怎样记录呢?
我说,张东和他们的交警同事,风和树叶,都在那里,你们自己定,责任在谁。
中间进来两个人,一个自报家门刘某兴,潞河大队的交警副大队长。他们带来一个大部头的法律工具书,要求给我查执法的法律依据。
我说,现在查,没用。你们设卡检测酒驾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都没有。你们把人逐个排查,与查酒驾要查嫌疑的法律要求不符。你不能把嫌疑人扩大成某个时段某路上经过的所有不特定人,把所有不特定人都当成酒驾嫌疑,这执法太随意了。
我还建议他们查酒驾应该在卡点竖个牌子,公示一下这个查点的起止时间,批准机关执行人员身份证等。金红林说:“那样喝酒的人早就跑完了,还查什么?”
我反驳说查酒驾的目的不在于查酒驾,而在于让人喝酒后不要驾车!他们如果因为担心被查而杜绝喝酒后驾车,就已经达到目的了。有嫌疑才查,没嫌疑就不查。减少执勤人员,也减少交通堵塞。
我见金红林搞出的一个倾向性非常明显(倾向交警)的笔录,就没签字,转回到候问室继续待着。但我想想不对劲,就让门外的保安叫金红林、王滔过来,我要找他们。后来就金红林一个人来到了候问室,没带录像机。我从辩护的角度说出来一个笔录版本,金不同意,说:“法律就应该打击你这样的人,你把自己的想法当成事实,怎么可能呢?”
我一听,好么,只要敢质疑警察,就要被打击?!这言论真是连底裤都不要了!
过了很久,刘某兴和另一个态度和善的警察过来了,说:“我们已经向上级讲了,现在就看你的态度。如果认错有好态度,可以立即回去。”
我一听,最熟悉的套路来了。
我字斟句酌,说:“我人情不够练达,可能有做的不恰当的地方。但是,我没有错!”
警察看我不上套,又说:“你表个态,如果再遇到查酒驾是否可以配合?”
我听后非常认真地说:“我会依法配合警察的合法行为。”
他们又提出让我删除已经发在微信上的视频和手机里的照片、视频资料,我不同意。
他们说:“你不同意,就出不去。”并说:“领导就是这么讲的,不能变通。”
不能变通就不能变通。我见过太多的冤案,警察满嘴为你好的时候,要格外警惕。
我径自回了候问室,不管后面是什么结果,就由他们折腾吧。他们的能量,超不过709时的傅政华、孙力军。我就在禁闭室闭眼躺着,或者盘腿坐着,心里想随他们吧。
又过了很久,有人叫我,是刘某兴和王滔,他们态度格外好,说:“我们已经向领导说了。说你态度好,就不处罚了。”
我态度好??从被交警拦住我的车到现在,都快19个小时了。无论交警还是派出所警察,无不想让我态度老实些!甚至为了驯服我,层层加码。
宋庄派出所警察让我签了行政传唤证和不处罚决定书(实际上是违法超额处罚了),我照做。警察又去铁皮柜子里取出里面的东西交给我,我发现手机的电量竟然满格,没有数据线。我手机被收走时已经快没电了。
这是要放我走了。我随他们走出派出所,在门口儿,我见到有两个熟悉的亲友坐在那里,是全璋律师和我弟弟春富律师。我与他俩握手,春富讲嫂子在外面等呢。我这才知道派出所不让我妻子进来。
我妻子正在河南老家,肯定是听了我的事,火速赶来的。
亲友们担心我熬了一夜,不能开车,春富就随交警刘永兴去永顺停车场取我的车。十分钟后,车回来了,春富说没有收我的拖车费。
呵呵,真不容易!
李和平写于709十周年之际
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