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利用职务便利知悉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趋同交易累计买入近4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累计趋同交易盈利75万余元。
《证券时报》5月29日报导,近日,辽宁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牛某为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因职务便利知悉32支产品的未公开信息。牛某使用他人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3920.83万元,累计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
牛某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被立案调查。该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牛某出生于1994年,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任某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负责协助投资经理开展32支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因职务便利知悉32只产品的未公开信息。
牛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牛某联络史某并告知其买卖股票的名称、价格、数量等,由史某操作其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交易决策由牛某作出,交易资金来源于牛某,收益归牛某所有。在上述期间,“史某”证券账户与前述32只产品趋同买入股票63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98.43%,趋同买入金额1875.1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97.25%,趋同交易盈利合计28.5万元。
牛某使用“史某”和“何某”证券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股票75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98.68%,累计趋同买入金额3920.83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98.67%,累计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交易资金来源于牛某,收益归牛某所有。)
辽宁证监局称,牛某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且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并签署《认错认罚具结书》。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牛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没收牛某违法所得75.14万元,并处以75.1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