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示意图。图为大陆一楼盘销售现场资料照。( 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陕西汉中的小强(化名)在购房现场被告知,缴纳一定金额可享受购房折扣,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小强通过POS机分多次支付了总计4.16万元的款项,但收款方却是多家异地公司,而非直接的房地产开发商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怎么回事?
小强近期在购买“雅居乐·春江屿”的房产时,遭遇了一系列令他不解的款项支付问题。据华商报大风新闻5月8日报导,小强于今年2月下旬在汉中市汉台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开发商为汉中龙腾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强说,在2月17日下午的购房现场,销售人员承诺缴纳特定金额的首付款即可享受购房折扣,并催促他尽快支付以抓住优惠。随后,他在售楼部通过POS机分四笔支付了总计7.6161万元的款项。
但小强发现,他支付的款项竟流向多家不同的公司。凭证显示,1.25万元支付给了郑州永筑家居有限公司,另外两笔共计2.91万元支付给了上海洼洼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只有3.5561万元进入了雅居乐的银行账户作为部分首付款。而前三笔总计4.16万元的款项并未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更令小强费解的是,他支付的是首付款,为何收据上却出现了“装修定金”的字样。
他表示,在支付完款项后,他向售房部索要收据,发现支付给河南公司的1.25万元收据名目是装修定金,且被要求签署一份装修合同。当时他提出异议,但销售人员声称所有购房者都需要缴纳这笔费用并签订合同。至于支付给上海公司的2.91万元,则未注明款项性质。
之后,小强又向开发商转账了20万元,加上之前的2万元购房定金和3.5561万元,他的首付款总额达到了25.5561万元。
面对这些名目各异的收据,小强多次与开发商交涉,销售人员却坚称那4万多元是装修定金,如果不选择他们的装修服务就无法退回。
小强表示,如果当初销售明确告知这笔款项是预支的装修款才能享受优惠,他可能不会购买这套房产。而且2.91万元的款项没有提供任何说明。
他已将此事反映给当地12345。开发商回应称,这4.16万元是其他公司收取的,并非雅居乐。小强表示,整个支付过程都是在售楼部,且在销售人员的引导和要求下进行的,当时通过POS机刷卡仅需输入密码,无法看清收款方,直到打印出小票才发现资金流向,但为时已晚。
据报导,5月7日,“雅居乐·春江屿”的销售人员在回应此事时称,小强支付的4.16万元就是装修费,公司已经做出了答复。当被问及为何小强称当初未被提前告知时,该工作人员以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5月7日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投诉,调查情况已上报市住建局,将在研究后给予业主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