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前,写作《漫谈洗脑》时,忽然想到一个生猛词组,“万恶的“新社会””,还以为是自己的一大发明,今天一古狗,却发现许多人早已使用了,而且似乎并不犯禁,因为有些“万恶的“新社会””是堂而皇之地写在国内的网站例如新浪上的。于是,不妨任思绪信马由缰,看看能写出什么文字来。
过去,宣传材料里常说,万恶的旧社会。照我的理解,那个旧社会,不包括真正万恶的清朝,而是专指1949年10月1日之前的民国社会。民国自1911年成立,至1949年,在中国大陆存在了38年。如果从人口角度看的话,那个旧社会的确万恶。民国之初,1911年,中国人口四亿,到了1949年,五亿。38年间,只增加一亿,相对于四亿人口基数,3.6%的出生率来说,这是很不正常的。那按自然规律应该多繁殖出的上亿的人口哪儿去了?死于饥荒,特别是战乱,十年军阀大战,十年红白大战,八年中日大战,三年国共大战,几乎无年不战。战争总是不好的,没人愿意生活在战乱世界。所以,说旧社会万恶,凡爱好和平的人士都应该举双手赞成,并且明白,这里的万恶,是指万般邪恶。凡战争,差不多总是邪恶的,即使所谓正义战争,正义之师,也总有邪恶之处。
1949年10月1日,一阵礼炮响,给我们送来了“新社会”。不再有内战,中国人口稳步增长,至1976年,改革开放前,人口达到九亿,相对于1949年,27年间,增长了4亿,差不多翻了一番。这样一个没有战争,人口稳步增长的“新社会”,怎么能说它万恶呢?它肯定不是万般邪恶,像旧社会那样,否则人口怎么能增长那么快?
本文所说的万恶的“新社会”,不是说这个“新社会”万般邪恶,是说这个“新社会”遭万人嫌恶,是个万(人所)恶的社会。
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最近和几个同学恢复了联系,有小学的,初中的,高出的。阔别几十年,他们不约而同,都跟我说了他们的家世,以及因了家世,他们儿时感到的自卑和痛苦。我发现,一个共同点是,这些同学的家长在“新社会”里都遭受过整肃。至于原因,要么是家庭成分不好,要么是为人耿直,不会说假话(反右的时候),要么是当权派(在文革中受造反派整肃)。那么,有没有人,有没有家庭,在“新社会”,从来没受过整肃,因而从未体会过低人一等的屈辱和痛苦呢?有,大有人在。我岳母就是一位。她根红苗正,一生从未挨整,倒是相当一段时间在整人机构里工作。然而,即使是她,说起过去在“新社会”的生活,依然怨气冲天。她说,那种贫穷的日子,不堪回首。有一天,当我又一次不满共产党时,她抢白我道,你快算了吧!你们家,那时天天有肉吃,我们家穷得快连饭都没得吃了。共产党对你们家照顾多好?你有什么资格恨共产党?我说,如果不是共产党,我家会更好。我家本来有30亩梨园,200亩地,……,她打断我说,你们家的田产哪来的?还不是剥削来的?!
1976年以前的“新社会”,就是这样奇怪,不仅我们家,我那些家长被整肃或者出身不好的同学家,因为被这个社会定义为敌人,打入另册,而嫌恶这个社会,因为政治;而且这个社会的主人,那些根红苗整的家庭,那些号称百分之九十五的大多数,例如我岳母那些人,也嫌恶这个社会,因为贫穷。那个1949年10月1日建立的所谓的“新社会”,在其后27年里,境内没有战争,但却和老毛说的那个军阀混战的旧社会一样,撒向人间都是怨!你说奇也不奇?
其实,说旧社会万恶,我只在宣传材料(包括极左小说)里见过,在忆苦思甜大会(也是一种宣传)上听过,实际生活当中,我从未听过任何一个人说过对旧社会的日常生活有什么不满或者怨言。对飞机轰炸,逃难的恐惧描述是有的,我外婆就说过,我在《灵山》里也看到过有关描述,但那是战争,不是生活。中国这么大,旧社会即使年年有战争,也不是省省有战火。没有战争,没有灾祸的地方,生活还是相当容易的。本来嘛,一千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养活4亿人口,就不应该有多困难。电影《活着》里,破产了的福贵,即使蹲在街边,卖几碗白开水,也能租房住,养活他和两个孩子。我母亲,在云南当小学教员,每月挣六块大洋,可以养活她和一个孩子,还能经常去跳舞。我岳母,山东人,跟我说的旧社会的回忆,就是她不愿下地干活,挨她父亲打,下地干活的大人能吃虾酱,孩子不能吃。我父亲在旧社会的日子过得不好,到处流浪,到处欠债,那是他自己折腾的,家里有田有业,非要跟着共产党去抗日,结果被整成托派,无处留身。王蒙在其自传体小说《活动变人性》里,描写了他们一家人在旧社会每况愈下,那是因为他父亲好吃懒做,有工作不好好干,拿了钱就上饭馆,还嫖妓。到了“新社会”,他父亲恶习不改,日子仍然过得窘迫。尽管王蒙对革命充满热情,但无论从他的小说,《活动变人性》,还是他的自传,我看不出任何革命的个人理由,除了任何时代的愤青都有的那种情结。是的,旧社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以前的中国哪朝哪代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总不能说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全是万恶吧?
就老百姓的平均生活水平而言,旧社会当然不会比“新社会”好,但为什么旧社会过来人没有那么多怨言?因为,旧社会的人,享有更多的自由。不喜欢这家地主的剥削,你可以换一家地主的地种;不喜欢这个老板的压榨,你可以换一个工作;不喜欢住在这个地方,你可以住到另一个地方去,随便到哪里。拥有这样一些基本自由的人,生活过得再不好,也不易产生怨言,会认为那是自己的原因,不动辄归咎于社会。其实,除了那些闹革命的人,旧社会的一般老百姓,根本就没有社会的概念。到了“新社会”,所有这些自由都没有了,人的生活和境遇完全取决于社会对之做出的安排,社会成了全能的上帝,于是人的不满就只有一个发泄点,社会,于是,“新社会”便不可避免地万恶起来了,尽管号称人人有工作,有饭吃,有衣穿。自由与不自由,这就是旧社会与“新社会”的根本区别。这个所谓的“新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人民享有最少自由的原教旨社会——神权、政权、经权、军权、信仰权合一的邪教大酱缸,它不遭万众嫌恶,那才奇怪呢!?(原载江岩声网易博客,201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