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性就像商品一样被人贩子售卖。据中国官媒《检察日报》报道,离铁链女事发之地不远的徐州市姜集村早在2000年就是苏北最大的”人口批发市场“。
目前这些女子在”市场“上的价格与过去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姚诚指出,在90年代中期之前,男孩和女孩的买价差别巨大,”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男孩子要一万多,女孩子一千元;但在1995、96年之后,就都达到两三万了。“
郑恬恬2018年的研究则指出,买卖一名被拐女性的价格从6000元人民币到40000元之间。
在被拐卖的女性中,存在大量被虐待、被强奸或被性奴的现象。她们常常困在这样的处境中十年、二十年,无法逃脱。
从云南被拐卖到安徽的妇女董茹(应受访者要求化名)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提到她同村的一名女子被拐卖到安徽,遭买家虐待致死的事情,”我一去看她婆婆就骂,我就叫朋友去看。我朋友跟我说,她整个人都废掉了,被一家人打骂到她傻掉了,一家人又硬把她饿死。“
张菁则告诉本台,被拐妇女如果遭虐待,并被常年禁锢,大概率会造成她们精神失常,”这人哪,人的情绪常年紧张而愤怒。她们还常年没人说话,一个人独居,还要遭受身体上、心灵上的创伤和虐待,所以不疯都要疯。“
在有的情况下,被拐妇女被买家禁锢,会产生畸形的依赖心理。张菁说,当时他们的团队就评估本文开头提及的邓露荣可能有斯德哥尔摩症,离不开那个”家庭“。
”长期被虐待的人,当她们觉得这些已经成了习惯,成了生活一部分的时候,她们可能就会没有意识说这是虐待,反而会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然后,哪天给她一点好处,给她一件衣服穿,给她一点好吃的,她就感恩戴德的。“
也有些人会自始至终地坚决反抗。2007年以真实人物为原型拍摄,反映被拐妇女命运的电影《盲山》主人公白雪梅是一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山区,多年后,当她的父亲和警察找到她并试图解救她时,却受到村民阻挠。白雪梅情急之中,一刀砍向了所谓的”丈夫“。这样的艺术人物在现实中并不难找到更多相似的案例。
还有一些被拐妇女在被解救后,却选择回到收买家庭。姚诚和张菁共同提到2009年他们在福建解救的贵州女子肖光艳。7岁就被拐卖变成童养媳的肖光艳,在25年后寻亲终于找到原生家庭,但之后还是回到了福建的夫家。类似的案例在福建还有好几起。
张菁解释说,”因为她们觉得就在这里长大了,这里还是好。反正哪里都有受苦的,他们也有对我们好的时候。“
吊诡之处在于,当被拐女性以身不由己的方式被裹挟进了一个她们未曾预料的命运分岔口之后,她们所遭遇的也未必是地狱。
中国著名辩手、哈佛大学法学博士詹青云近日在接受网络博客”不合时宜“的采访时说,她有一位表姨妈年轻的时候被拐卖到江苏农村,但二十年后寻亲找回家乡贵州,但她是象探亲一样回来的,她对被拐卖以后的生活感到满意,因为江苏的生活比贵州要好,收买的家庭对她也不错。
溃败的农村放任的权力
在种种被揭露的拐卖妇女的案例中,乡村往往呈现出麻木、冷漠的面目。一根长长的锁链套着江苏徐州铁链女的脖子那么多年,一个硕大的铁笼关着陕西佳县铁笼女那么多年,周围的村民似乎都不闻不问。
村民有时甚至是帮凶。在姚诚想要解救而不成的邓露荣周围,环伺着随时想要扑上来,不让人带走她的本地几十号男人。
这样的村庄里似乎没有法治,警察不执法,面对这些被拐卖妇女的哀告和求助,国家公权力竟然完全缺位。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于华在2月初就此发表文章,重提她2007年分析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时的一个论断:被权力和治理放任和抛弃的社会底层,其生态将迅速恶化。
中国一位曾参与过打击拐卖行动的资深警员匿名向本台分析说,在铁链女事件中,当地的公安机关存在严重失职,”首先当地警方足以能够发现(这种事),公安部搞的包村制度,每个村都有包村警察,每个乡都有派出所。普通的一个乡管十几、二十个村,多的也就三十个村,那怎么能发现不了呢?“
他说,这个事件中失职的不仅仅是警察,还有基层政府、村委会的领导,但公安机关应该承担首要责任。但他也强调,农村地区基层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工作压力也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工作都在基层,就是各种活。上面说不让基层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但实际上基层公安机关太多的非警务活动了,这几年的上访稳控等等压力太大。“
这位警员进一步分析说,重要的是打击拐卖并没有被纳入警员的考核体系,”打拐不考核啊,上面重点考核的内容中没有打击拐卖这一项。上面不重视,我们工作也忙,警力很少,谁去管这种事情啊?“
安徽被拐卖女子董茹告诉本台,她被丈夫虐打时,就发现报警没用,”特别是像我老公他弟弟他有能力,跟村干部(关系)好,我就是去警察局我也搞不过他。再一个就是政府,你不了解,没有用地,警察局也不讲道理,不会向着你一个外地人的。“
在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对拐卖案件的办理也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姚诚介绍说,他们一旦发现被拐儿童的地点,只能去找派出所解救,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但派出所大多不愿出力,”我们到村子里去解救孩子的时候很危险,经常被打出来,因为他们买一个孩子也花了钱,你把他孩子弄走,他要跟你拼命的。所以解救方面只能靠政府,但大部分的时候,政府有地方保护主义。“
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车浩二月初在学术期刊《中国法律评论》上发表文章指出,”面对有刚需性的买媳妇的农民,指望与这些人历史地、文化地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区的办案人员去下狠手从重打击,那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他强调,买方可能就是当地熟人社会网络中的一员,办案人员并没有强烈的正义动机去认定买方的强奸、拘禁等重罪,往往是按照收买行为的轻刑去处理了,而且往往是搞个缓刑。
政府里的拐卖利益链
但这些本该看顾社会底层的公权力似乎并不仅仅是抛弃了底层的人们。姚诚和张菁在多年救助被拐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发现,地方政府各部门不但不打击拐卖,也不支持解救受害者的行动,有时甚至阻挠对受害人的救助。
”中国妇权“的团队有时要到各地方去宣传救助被拐人士的行动,但经常受到当地政府的骚扰和打压。张菁回忆说,”通常他们就是不准你做这些,要你离开,说这里不准放宣传材料,你不离开就把那些横幅撕掉。如果你要是反抗或者争辩的话,警方就把那些失踪儿童的家长统统带到派出所。“
不仅如此,从2012年开始,”中国妇权“由于资金来自国外,被中国政府认为是西方反华势力,该组织在中国的一些团队负责人先后被抓捕、判刑。他们救助被拐妇女和儿童的行动被迫转到网上,大大削弱了在地行动。
对于政府不愿、甚至打压对被拐受害者的救助,张菁分析说,从1980年代中期以后,人口拐卖已经形成规模效应,不少政府工作人员都成为了拐卖利益链的一环,”这些利益链上面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在这个利益链上的有什么人呢?有公安、有医生、民政部门、计生办,也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还有乡政府、村委会的干部。“
她说,这些利益链上的政府工作人员为被拐受害人提供假的出生证明、上户口,甚至是上学的安排,每个环节都在扣钱,最后发展成像是连锁店一样,每个环节都已经标准化,”环环都是做好的,你拿去就好了,你交钱就行了。“
本台记者向前述那位警员求证是否存在这样的利益链,他回避了这个问题。
消失的乡绅弱势的宗族
在政府公权力对被拐妇女和儿童的救助上麻木不仁的同时,问题的另一面是,乡村自身为什么能容忍以被拐妇女为对象的强迫婚姻?一位居住在华东某省的村民匿名向本台分析说,在铁链女事件中,作为铁链女的丈夫董某民也是受害者,”他是什么受害者?他是我们这个国家愚昧、落后和麻木的受害者。“
社媒上有不少言论把这种落后归结于部分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父权观念。但这位村民说,乡村对于被拐卖妇女现象的容忍体现出的是文明退化,”1949年以前,中国有个文化叫乡绅文化。那个时候,农村里面有钱人的孩子去读书了,出来以后就是乡绅,有钱有文化就叫乡绅,乡绅在治理中国这个基层,但他们恪守着中国的伦理道德。“
他认为,这种乡绅文化在1949年以后被消灭了,给乡村治理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现在乡村治理是靠村委会、村支部这些机构,这是党领导下的政府机构在治理,这种东西就到不了老百姓心里去。“
出生于湖南的人口学家易富贤观点与之相似,他看重的与乡绅文化关系紧密的宗族文化,”在宗族社会,婚姻是结两姓之好,是联系两大家族的纽带,不可能让一个凭空买来的、来路不明的人进入家族。“
他观察到,中国各地人口拐卖的严重程度与当地宗族文化的强盛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事实上目前人口拐卖比较严重的地方,象山东、河南这些省,他们的宗族势力是比较弱的,但家族势力比较强的,象广东、广西和湖南这些地方,人口拐卖就比较少。“
失调的性别比
治理环境逐渐弱化的乡村似乎自身也是被动的,人们更关注到这一现象背后的政策成因。
人口拐卖在中国、乃至世界古已有之。哈佛大学人类学荣休教授詹姆斯·沃森(James L. Watson)在1980年发表文章说,在1949年之前,中国的人口贩卖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此类市场之一。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取材于民国时期社会现实的被拐妇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