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家国企公司董事长为包养情妇,竟不惜挪用2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公款换取20万元好处费给情妇。不料这点钱根本无法让情妇满足,最后情妇竟发手机短讯(SMS)将其举报。这名色迷心窍的董事长因挪用公款和受贿两项罪名被判囚11年。
《现代快报》报道,南京高淳县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谷昌标和某酒店的大堂经理肖月(化名)相差20多岁,但两人正式成为情人后。谷给肖租房、开店,共花了 20多万元。他多次从担保资金中挪用公款给私人老板做生意,换取好处费。但去年,两人分手,肖要100万元补偿,谷只同意出30万元,但需分期付款。去年 8月,因付款迟迟未到,肖月向县有关部门举报了谷。
之后,肖月前往外地大学学习服装设计。在检察官找到她时,她竟还回大部分钱,「因为我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迟早有一天要交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