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西梧州市龙山大道上发生六名法官遭泼硫酸事件,两名法官受重伤,目前正在红会医院紧急抢救。
6月8日上午9点左右,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在市新兴二路龙山里54号,对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执行买卖货款纠纷等案件时,陈宏生、廖凤娟夫妇从楼上突然向前来执行的法院、公安干警泼下硫酸,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烧伤。其中长洲区法院院长廖克东、执行局局长吴志斌等两名法官伤势严重。
据了解,廖克东体表面积50%烧伤,属最严重的三级烧伤。吴志斌体表面积10%烧伤,也属三级烧伤。两人的其中一只眼睛面临失明的危险。据红会医院眼科主任卢兵说:“病人的眼睛现在是急性化学性烧伤。其中一个病人烧伤比较严重,达到三度烧伤,以后恢复比较困难。还有一个是二度烧伤,二度烧伤的话也很重。一个左眼一个是右眼。廖克东是右眼,吴志斌是左眼。”